香港政府最新防疫措施


政府進一步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


政府於2022年12月28日公布,由2022年12月29日起進一步調整本地防疫抗疫措施,包括撤銷界定密切接觸者及發出檢疫令。

(i)撤銷界定密切接觸者及發出檢疫令;

(ii)撤銷「疫苗通行證」要求;

(iii)撤銷佩戴口罩以外的社交距離措施及

(iv)停止每天就住宅樓宇發出強制檢測公告

政府由2023年1月16日起調整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的判定標準。由該日起發出的檢測結果,除作為臨床診斷用途外,如檢測Ct值為35或以上,會一律被界定為陰性。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由同日凌晨零時起,不再把核酸檢測結果Ct值達35或以上的人士列作確診個案。有關人士不會獲發隔離令(即不用進行家居隔離,亦不會被安排進入社區隔離設施)。調整後的判定標準同樣適用於在社區檢測中心/檢測站進行的免費及自費檢測,其中自費檢測的陰性證明可用作跨境等用途。詳情請參閲新聞稿。 press release.

入境注意

因應本港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發展,本網頁可能於稍後再作更新。

由一月八日起,所有從香港入境內地或從內地入境香港的人士,均須於航班預定起飛時間(從機場入境者)或抵埗時間(從其他口岸入境者)前48小時內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。過關人士應持適用的核酸檢測結果報告,供口岸人員查核。

另外,從澳門抵港人士如抵港當天或當天前七天曾逗留內地,亦需在出行到香港前48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,方可來港。請參閱相關新聞公告:
https://www.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2301/05/P2023010500649.htm
https://www.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2301/05/P2023010500642.htm

信息來源香港衛生防護中心 (CHP) 。

(https://www.chp.gov.hk/tc/index.html, https://www.coronavirus.gov.hk/chi/inbound-travel.html)

最後修訂日期:2022 年 1 月 8 日